总第7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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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1-02-18 | |
经审定,CNAS决定自2021年2月16日起恢复上海赛威认证有限公司QMS、EMS和OHSMS分项认可制度的认可资格。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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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62 电话:010-67105311 传真:010-87928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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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1-02-18 | |
经审定,CNAS决定自2021年2月16日起恢复上海赛威认证有限公司QMS、EMS和OHSMS分项认可制度的认可资格。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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