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9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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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4-09-29 | |
经机构申请,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CNAS)决定自2024年9月20日起暂停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良好生产规范认证认可资格六个月。认可资格暂停后,该机构应将暂停信息及相关后果告知其受影响的客户,不得有不当延误。在被暂停认可资格期间,该机构不得以获准CNAS认可的名义,继续在上述认证领域内宣传其认可状态、开展对客户的初次认证和再认证活动。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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