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CNAS)决定自2018年4月13日起撤销上海色瑞斯认证有限公司有机产品领域、良好农业规范领域认可资格。认证机构须停止有机产品领域、良好农业规范领域一切引用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以获得认可的身份开展相关认证活动。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