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40号公告 关于注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产品认证基本认可制度认可资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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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1-09-22 | ||||||||
根据机构申请,(CNAS)按照《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9月18日起注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认可注册号CNASC184-P)产品认证基本认可制度的认可资格。注销后,该机构须停止上述认证领域一切引用CNAS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以获得CNAS认可的身份开展相关认证活动。 在上述认证领域内,该机构应即时收回、销毁所颁发的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认证证书等一切带有认可标识的文件,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