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认可约束 服务市场监管——CNAS秘书长肖建华在第七届全国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工作会上的报告

时间:时间:2019-01-02   来源:认可中心

强化认可约束 服务市场监管

—— 在第七届全国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秘书长 肖建华

2018年12月22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今天,我们召开第七届全国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工作会议,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认可委员会秘书处报告工作。

一、2018年认可工作主要进展

  2018年,认可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场监管总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认可工作改革,努力提升认可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扎实推进制度建设,认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面向市场需求,认可服务持续发展。截至2018年11月30日,累计认可各类合格评定机构10548家,认可数量较上一年增长10.5%;认可现行有效认证证书123万多张,较上一年增长7.9%。经过多年积累,2018年认可新制度研发工作成果丰硕,认可制度较上一年增长了20%,目前,包含了13项基本认可制度、32项专项认可制度、42项分项认可制度。正式推出温室气体审定核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资产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美国环保署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等7项新认可制度。其中,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制度为推动我国民航碳排放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MRV)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支撑;美国环保署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制度为帮助我国木制品顺利出口美国提供了支撑。认可委员会还积极推进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认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第三方认证机构认可、科研实验室认可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继续开展电子商务服务管理体系和电子商务交易服务、绿色产品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认可制度研究,以及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生物样本库质量和能力等认可制度的研究工作。

面向行政监管,支撑作用持续增强。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等20多个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和“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配合总局进一步规范对失信认证机构、认证人员的处理,推动构建认证认可全过程追溯机制;配合开展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机产品认证、良好实验室规范技术评价工作;配合开展CCC指定认证机构及认证从业人员和获证企业、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和认证企业、CCC指定实验室和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以及自愿性产品认证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科技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开展生物样本库认可制度研发;配合司法部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在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检测等方面加强认可采信;配合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新出台的机动车检测标准和管理要求,对有关机动车检测实验室集中进行能力确认;配合农业农村部完成我国首个大动物生物四级安全实验室认可,为提高我国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防控研究能力提供支撑;配合农业农村部紧急应对突发疫情,及时完成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检测能力评价工作;配合卫生健康委完成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的生物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林草局将生产经营性珍稀濒危植物纳入到森林认证认可业务范围;配合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和北京粉体协会等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能力验证计划;与中华医学会、中国设备监理协会、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等行业组织加强认可技术研究合作,联合推动相关认可工作。主动服务地方,与上海质监局、上海自贸区、上海浦东新区通力协作,共同建立上海认可服务平台;积极服务军民融合,推进国防实验室认可等工作。

(二)深入落实改革措施,认可评价效能进一步提高

坚持便利化导向,服务效率持续提高。进一步梳理认证机构认可流程,细化不同评审类型每个环节的时限要求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推广实验室/检验机构在线认可业务系统,取消实验室复评的再次申报环节,进一步减少申请书和评审报告书面材料的报送内容;积极研究“互联网+”在实验室扩项评审中的使用并进行试点;进一步推进实验室/检验机构业务无纸化实施方案,纸质版材料进一步削减50%。

坚持有效性导向,认可效果不断增强。认证机构认可方面:以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为抓手,完成228家次认证机构的标准换版评审工作, 30万家企业完成标准转换工作;有序推进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能源、信息技术服务、工程建设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等管理体系认可转换政策,引导和规范相应领域认证活动、促进认证认可活动效果提升;聚焦环境、食品安全、公众安全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组织开展认可风险分析与风险防控措施研究;进一步开展认可评审关键绩效指标研究和认可评审一致性研讨;加强认可评审对审核员经历的核实,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认证机构加大处理力度;加强对认可申请受理的把关,对新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全面实施预访问,2018年年初至今新认证机构初次认可不受理率44%。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方面:以认可准则换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认可评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强化认可评审风险管理,加强外部评审结果的利用和认可评审发现的输出;进一步推进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可行性研究并完成评价试点;明确提出在建设领域有序推进检验机构分级管理的工作步骤和路线图。

坚持问题导向,警示力度明显加强。进一步强化退出机制:2018年共暂停各类机构131家,撤销各类机构24家,注销各类机构43家。进一步强化以问题为导向的突击性日常专项监督。认证机构方面,对选取的7家高风险认证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暂停2家, 撤销1家,占43%,对其余4家机构进行告诫,其中2家机构并缩小认可范围。实验室检验机构方面,对选取的29家高风险实验室进行专项监督,撤销3家、暂停14家,占59%,另对3家进行警告。进一步强化投诉调查:2018年共收到107项投诉,较去年同期增长41%,受理了75项,含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委托办理的投诉17项,地方局转办7项。经过调查,撤销3家认可资格,暂停了13家认可资格,占21%,并对8家进行了告诫。进一步强化警示宣传:编写认证机构专项监督、实验室专项监督、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及投诉调查典型案例等4本案例集,增强警示作用。

(三)全面推进国际合作,认可国际影响进一步加强

积极完善工作机制,“一带一路”认可合作不断深化。利用2017年“一带一路”认可交流合作形成的有力态势,进一步推进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吉尔吉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印度、斯里兰卡、柬埔寨、老挝、埃及、埃塞尔比亚、几内亚等沿线国家的认可合作,进一步巩固深化“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以为政府层面合作提供技术支撑为出发点,紧扣我国与相关国家的经贸合作特点及相关方需求,通过人员互访、信息共享、培训研讨、能力验证等多种形式开展认可技术交流,提供技术援助,促进认可结果互信互认。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认可国际话语权不断提升。认可委员会代表再次当选国际认可论坛(IAF)主席,主持IAF全面工作。认可委员会专家担任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技术委员会主席、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能力验证委员会主席、APLAC互认理事会副主席等26项职务,主持或共同主持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PAC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产品认证、医学实验室、标准物质生产者、认可评审方法等领域的技术工作,担任IAF、ILAC或中国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相关委员会、工作组的官方代表,协调国际认可合作组织与ISO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合作或者代表认可机构参与ISO合格评定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认可委员会专家还直接参与国际和区域认可合作组织的同行评审工作,目前在PAC和APLAC共有6名同行评审组长和5名同行评审员,2018年共派出5人次参加PAC、APLAC对其他经济体认可机构的同行评审以及IAF和ILAC对美洲认可合作组织(IAAC)的同行评审。认可委员会参与国际事务的范围越来越广,话语权越来越强。

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认可促进贸易便利化作用增强。针对已经开展认可的美国环保署能源之星计划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玩具和儿童用品实验室要求,持续跟进相关法规标准变化以及对实验室的技术要求调整,积极开展技术和认可层面的交流;针对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电子通信类产品认证中对检测实验室的要求,继续参与并跟踪中美双边技术谈判的结果,持续加强电子通信实验室的技术储备并丰富认可要求;主动跟踪研究蓝牙技术联盟(SIG)新发布的实验室授权程序,积极推进《蓝牙技术评审合作协议》的签署进程,以确保SIG授权实验室评审直接采纳认可委员会的认可结果。按照IAF全球管理体系认证认可证书数据库在线查询系统的建设计划,经与认可的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确认,向IAF提交了经CNAS认可的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纳入IAF全球数据库查询系统。接收并答复国内外相关方关于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结果的等效性和真实性的各类询问1000多次,为我国相关产品出口提供直接的证明服务。

(四)着力强化基础建设,认可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委员会建设不断完善。积极发挥委员会议事决策、沟通协调、技术支撑作用,顺利完成认可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的换届改选。举行各层级委员会会议及培训45次,审议认可规范文件19份。质量管理持续推进。完成认可业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换版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开展“背靠背”式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认可服务总体满意度92.72分,创下连续六年满意度调查得分新高。规划计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认可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各项规划计划落实工作进展顺利。科技工作步伐加快。继续推进“‘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典型产品互认评价与风险控制关键技术研究”“科研实验室认可关键技术研究”“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及标准化研究”“司法鉴定能力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等“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研究;启动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生物样本库质量和能力认可制度研究等自立科技项目20项,组织各类科研项目验收31项。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开展“互联网+大数据应用”建设和规划研究,不断完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推进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全新开发,完成评审员在线管理信息化系统验收,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全面覆盖。认可宣传力度更大。建立新媒体宣传矩阵,联合北京科技大学开展“认可进校园”系列讲座,依托国际组织“公共领域保证”网站平台,宣传中国认可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加强人才队伍综合建设与发展研究,进一步完善评审员资源规划和补充,进一步加强评审员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累计开展评审员培训34期,培训各类评审人员3530人次。党的建设不断强化。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工作责任,立足思想预防,注重机制建设,调整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改进行风行动,推进作风提升和行风转变。

 二、集中认可专项监督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2018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18〕173号),部署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认可委员会迅速行动,启动开展了“认可专项监督治理行动”。

(一)总体情况

  此次行动是我国开展认可工作以来专项监督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认可专项监督行动,采用突击性随机深度抽查的方式实施,声势大、要求严、富有成效。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要求更严格,策划更务实。秘书处领导班子组织专项治理行动的方案设计并全面监督行动的实施,对监督评审程序和做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把关评审、评定全流程。二是评判更严格,细则更务实。严格依照认可规则和专项程序开展监督检查,评价标准更细化,并依据检查结果,用更细化的评判标准对照认可规则对机构进行处置。三是实施更严格,方法更务实。项目高管和专家组成技术保障团队,设计专用作业表格,采用快速聚焦的方法进行档案抽查,利用“天眼查”等权威工具以全面了解认证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四是监督更严格,责任更务实。认可流程各节点层层传导、压实责任;邀请第三方对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校准机构进行随机抽样,对抽样结果保密,提前一天通知机构,保证监督检查的突击性效果。五是整改更严格,措施更务实。对于不符合项的关闭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风险高的项目,要求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尽快消除风险隐患。

(二)实施情况

从抽查对象和范围看:这次行动在获认可的检验、检测、校准、认证机构中,随机抽取330家实施了专项监督。其中,随机抽查认证机构38家,监督范围覆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四个专项认可制度;随机抽查第三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254家、检验机构38家,监督范围覆盖化学、物理、生物、检疫、材料、机电、建工、软件、校准等数十个专业领域。总体上,获认可的第三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占全部获行政审批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总数的9.4%,大多数是获行政审批的相应机构中实力比较强的机构。

从监督检查的结果看:总体上,获认可的第三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校准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运作,管理和技术能力能够得到保持。同时也发现,个别机构检验检测校准认证结论严重失实,少数机构管理体系运行不到位、人员和设备管理不规范、超范围使用认可标志,有些认证审核的充分性需要进一步提升,有些记录信息的完整性、方法验证和方法确认的充分性、人员和设备管理的规范性有待提高等。这次集中专项监督累计抽查了2357份认证机构档案和28685份检验检测校准报告,累计发现2276个不符合项,平均每家机构6.9个不符合。根据发现问题的性质和影响程度,撤销了9家机构认可资格,占全部被抽查机构的2.7%;暂停了18家机构认可资格,占全部被抽查机构的5.5%。在本次认可专项监督保持认可资格的机构中,有部分机构被局部缩小认可范围或被提出告诫。

  总体上,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在获认可机构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形成了良好的警示效应。相关机构根据专项监督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采取切实的纠正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促进了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的持续提升。

三、国际认可发展情况

  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作为合格评定认可机构的全球网络,现有成员机构已发展到12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互认协议成员机构认可的各类合格评定机构超过8万家,形成了广泛的全球网络。

  2018年,IAF/ILAC战略计划实施取得重要进展,互认体系持续改进,互认范围和互认成员持续扩大,对认可作用和效果的宣传取得新进展,政府、最终用户等相关方对认可的采信进一步提高。IAF/ ILAC确定2019年世界认可日的主题为:认可为供应链传递信任。

(一)国际互认合作向深度加强

  在电工、电信、汽车、航空航天、食品、农业、林业、计量等领域,IAF/ILAC进一步推进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电信行业协会(TIA)/国际电信优质供方论坛(QuEST)、国际航空航天工业质量组织(IAQG)、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特殊饲料成分质量安全体系(FAMI-QS)、森林认证体系承认计划(PEFC)、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推动行业性检验检测校准认证等国际合格评定制度与国际认可互认制度相互衔接,为促进国际市场运行、提升行业质量水平、降低供应链成本,发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的质量基础设施作用。比如,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和IAF今年建立了全球伙伴关系,通过全球食品供应链领先企业推动的国际比对食品安全认证,增强消费者信心,提升供应链效益。GFSI推进组织的成员企业销售总额相当于中国2017 年GDP的五分之一多,在全球食品市场上具有重要影响。

(二)认可技术发展向纵深推进

  IAF/ILAC积极推动认可机构贯彻实施新版认可机构国际标准ISO/IEC 17011,通过新版标准的宣贯来进一步改进创新认可管理方式和认可评审技术。

  在认证机构和审定核查机构认可领域。IAF积极推进ISO 9001:2015和ISO 14001:2015认证换版工作,截止认证转换结束当月底,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球平均转换率为93%;在认证机构、最终用户等相关方共同参与下,继续推动认证认可技术研究、认可一致性改进相关工作,目前共有16个技术工作组和项目组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人员认证、食品安全、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能源管理、温室气体审定核查、医疗器械认证、森林认证等领域开展研究。2018年发布了修订后的多场所组织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高级监督与再认证程序、在审核/评审中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等IAF强制性文件,并发布了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分支和授权代理机构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的补充要求与指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换版指南等新制订的IAF强制性文件。正在研究的技术政策文件包括:认证认可标准换版的通用实施程序、认可机构对合格评定方案进行评估的准则与指南、特定认证领域的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能力、认可评审时间的确定原则、反认证证书欺诈的措施等。

  在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领域。ILAC持续关注ISO标准制修订的变化,持续关注医学实验室、法庭科学、标准物质生产者等技术委员会动态,持续研究生物样本库认可的现状、适用标准和互认框架;积极推进医学影像认可的标准技术研究;进一步规范专业领域应用文件的制订范围;积极研究实验室、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提供者、标准物质生产者的认可范围表述,认可标识的使用政策;探讨抽样认可的现状以及标准的适用性;研究对反兴奋剂实验室的认可范围给出针对性的指南文件;对弹性认可范围的表述及其管理已达成共识,并将出台特定的指南文件;研究跨境认可的政策;修订评审员资格和培训课程指南文件;研究对认可机构如何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指导;修订医学实验室认可制度实施指南等。

(三)国际认可合作网络不断发展

  2018年11月30日,国际质量基础设施网络(INetQI)在瑞士日内瓦正式成立,标志着国际质量基础设施网络正式诞生。为了更好地应对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挑战,参与质量基础设施、贸易和发展支持的12个国际组织重申通过全球网络促进质量的承诺,加强相互合作,促进质量基础设施的内涵认知、价值宣传和结果承认,并为质量基础设施在全球的有效实施和融合提供指导和支持。会议强调,质量基础设施是国内市场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其国际承认对于成功进入国外市场至关重要;质量基础设施依赖于计量、标准、认可、合格评定和市场监督。INetQI的12 个创始成员国际组织是:国际计量局(BIPM)、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贸易中心(ITC)、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联合国欧洲经济署(UNECE)、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世界银行(WBG)和世界贸易组织(WTO)。在这样的背景下,IAF/ILAC与相关国际组织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动国际相关方对认可和互认的检验、检测、校准、认证、审定和核查结果的采信。

  同志们,2018年认可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认可工作中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和问题,认可约束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强化,认可服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认可与质量基础设施其他组成部分的协同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面向新环境、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要站在服务市场监管改革大局的高度,努力发挥新作用、作出新贡献,开启认可工作发展新征程。

四、2019年认可工作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2019年认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在大市场、大监管格局中,以“强化认可约束 服务市场监管”为主线,加快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步伐,努力提高认可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增强认可效果,为改善市场供给、服务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开放发挥更大作用。

 (一)当好市场信任的传递者,进一步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统一部署,在总结2018年“认可专项监督治理行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认可约束机制,为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认证检测市场环境积极发挥作用。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认可规则文件。研究修订《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实验室认可规则》和《检查机构认可规则》等认可规则文件,进一步完善认可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例行认可评审。加强对认证机构薄弱环节的评审,加强对认证机构合规性的检查;加大对检验检测校准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抽查量,加强对报告真实性、认可标识使用和实验室人员身份识别的检查;强化对发现不符合项的整改落实要求和跟踪检查;进一步探索提高认可评审效率。进一步加强认可专项监督。采用“随机抽样”+“问题导向”的组合式抽样方式开展专项监督,并增加认可专项监督检查的数量。进一步加大不符合处理力度。加强对不诚信机构的处理退出机制,加强对不能持续保持能力的机构的处理力度,增强警示效应,促进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引导。针对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总结典型不符合案例及其整改落实的有效性,加大对获认可机构和认可评审员的培训,加强规范引导。

(二)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进一步加强认可制度供给

  以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科技创新前瞻布局,聚焦关键领域,持续推进新制度研发和供给。具体措施包括:积极服务高端品质认证,进一步加强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卫星通讯、无人机、新能源、新一代智能通讯,物联网、智能制造、机器人、绿色有机、金融电子信息安全等高技术、新业态检验检测机构认可工作;进一步完善现有认可制度的技术要求,继续推进能源、食品安全、信息技术服务、职业健康安全等领域认证标准换版的转换工作,促进企业提质升级;对有机产品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涉及环境、食品安全方面的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认可业务领域进一步强化认可实施要求、控制认可风险。积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科研实验室认可制度的实施,推动科技、教育等部门对相关认可结果的采信。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开展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工作,适时报送获认可的审定核查机构名录信息,为推动建立碳排放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MRV)体系提供支撑;积极跟踪国际节能减排、新能源发展,进一步在能源之星认证、光伏产品检测、新能源检验等方面开展探索性研究;进一步改进完善低碳产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积极服务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继续加强生物样本库认可制度建设,加快专委会的组建工作。积极服务对外贸易,继续跟踪研究食品安全现代化法配套第三方认证机构认可制度,适时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授权认定,进一步推进相关认可制度的实施。积极服务绿色产品统一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认可研发和应用。积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管理体系认可制度的研究,为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提供技术支撑。

(三)当好高效监管的助力者,进一步加强认可技术支撑

  积极推动政府监管和行业管理更多运用认可手段、采信认可结果,为政府监管增效能、提效率、减风险、降成本提供技术支撑。具体措施包括:围绕市场监管总局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部署,为相关强制性产品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配合认监委做好食品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积极服务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和年度指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配合推进“小微企业质量提升”项目的研发工作及应用推广,适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同时,配合科技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等政府部门,继续做好认可技术支持服务;继续加强与医学、特种设备、样本库等行业协会的沟通,掌握行业管理发展动态,做好认可相关技术支持;继续配合军民融合政策,促进相关国防实验室的能力建设。

(四)当好对外贸易的促进者,进一步推进认可国际合作

  发挥好认可国际化的优势,面向国际市场促进规则对接,传递权威可靠信息,促进对外贸易。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拓展丰富双多边合作成果。做好接受国际同行评审的全面复评和扩项评审工作;进一步深化双边合作交流,积极落实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德国、印度、巴基斯坦、柬埔寨、匈牙利等国认可机构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参与和引导国际规则的制定。积极引导IAF战略计划(2020-2025)的制订;推动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推进认可互认结果得到更加广泛的采信与利用;关注认可机构合作、合格评定方案评价准则等文件的制订工作。进一步主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持续跟进国际民航组织、蓝牙技术联盟、美国环境保护署,以及中美双边技术谈判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变化,积极开展技术和认可层面的交流,助力更多的中国企业、中国制造、中国品牌走向国际市场。

(五)当好持续发展的建设者,进一步夯实认可工作基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委员会建设。做好认可委员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委员议事决策、沟通协调、技术支撑作用。加强质量管理和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对照国际标准新要求,不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效果;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机制,推进认可法治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认可业务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优化与升级,提高认可信息化应用水平;发布和实施“互联网+认可+大数据”建设实施规划,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推动认可评价的信息化、智能化和高效便捷。加强科技标准工作。组织开展认可制度研发和标准转换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科技需求凝练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管理、专业、评审三支人才队伍综合建设与发展研究,进一步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做好干部员工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评审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评审员能力建设和信息化管理;继续加强评定专家的队伍建设,完善评定委员的聘任和管理。加强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同志们,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我们将以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在市场监管总局党组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锐意进取,开启认可事业发展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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