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认可制度发展已位居国际同行前列
发布时间:2012-10-26 文章来源: 作者: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刘松柏 实习生李静) 记者从19日至20日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工作会上获悉,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CNAS)累计认可各类认证机构130家,这些认证机构共颁发认可范围内有效认证证书近65万张,累计获证组织约40万家,连续九年成为世界上认证证书和获证组织数量最多的国家。
认证认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国际贸易技术性措施的重要手段、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位空前强化,作用日显突出。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说,“建设质量强国,必须重视合格评定认可工作。”
2002年8月,我国开始实施集中统一认可制度。10年来,我国认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认可制度增长了3倍,认可数量增长了5倍,认可的认证数量增长了8倍;认可约束机制由单一化发展为多元化,制定了120多项认可技术规范,实现了认可体系的根本性转变和认可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10年来,我国认可制度的齐全性已经位居国际同行前列,覆盖了国际通行的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三大门类,包含了11项基本认可制度,具体有29个分项认可制度,加入了国际范围和亚太区域全部的互认协议,为中国认证、检测和检查结果获得国际承认搭建了信任的平台。
如今,合格评定认可成为支撑我国政府监管的基础性制度。目前已有30余部法律法规采信认证认可制度。“十二五”规划纲要将认证认可作为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9处直接提及认证认可,另有29部国家专项规划和29个省级地方规划都明确涉及认证认可工作。此外,国务院文件进一步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定位为高技术服务业,强化了政策支持力度。2010年仅全国检测市场规模就达650亿元,其延伸和辐射带来的产业增加值更是不可胜数。
合格评定认可也有效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据统计,国际实验室合作组织(ILAC)多边互认协议的成员经济体达到65个,这些多边互认体系成员的经济总量占全球经济总量的95%,在ILAC互认框架内认可的实验室约4万家。10年来,CNAS累计认可实验室近5000家,我国实验室认可数量约占互认协议范围内世界认可实验室总量的八分之一,成为国际互认成员认可实验室数量最多的国家。
据悉,本次会议是我国认可工作历史上首次由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参加的全国认可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