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认可工作 提升物证鉴定质量――在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上的发言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主任刘烁 2012年6月9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朋友们: 上午好! 很荣幸作为机构代表应邀出席世界认可日中国论坛活动。在此,我谨代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此次盛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向各界专家、同仁表示崇高的敬意!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是公安部直属的法庭科学技术部门,也是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主要承担各类重大疑难案件的物证检验鉴定、现场勘验分析和复核工作。长期以来,我们以“服务实战、服务诉讼、服务社会”为宗旨,认真履行“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责,在各类重大案事件和灾害事故处置中发挥了应有作用。作为服务执法、司法活动的物证检验鉴定机构,我们始终把鉴定质量视为“生命线”。多年来,我们以“认可工作”为核心,狠抓物证鉴定质量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下面,借此机会,简单介绍一下我们物证鉴定中心法庭科学实验室认可工作的基本情况,希望与同行们一道,共同分享认可工作的成果和经验。 一、我中心认可工作走过的历程 早在1999年,通过与国外同行的交流,我们率先向国内法庭科学领域引进了实验室国家认可的概念。2002年,在第三届全国物证鉴定管理工作研讨会上,我们第一次明确指出:物证鉴定管理工作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就是走实验室国家认可之路。 从理念变为现实,经过了几年的探索和实践,2001年,我中心建立鉴定人资格考试考核制度。2002年,开展了物证鉴定技术方法的有关论证工作。2004年,发布实施了第一版的管理体系文件。2006年10月26日,我中心正式通过了(CNAS)的评审认可,成为公安机关第一个整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的物证鉴定机构。为此,时任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示。 近年来,我中心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运行的有效性。特别是2011年,为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发展要求,我中心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第三次全面修订改版,最终形成质量手册1份、程序文件36份、技术方法208个、作业指导书174份。此次修订,实现了管理体系标准化、管理行为规范化、管理过程精细化、管理模式科学化。2011年6月,我中心顺利通过组织的复评审,评审组对中心管理体系运行的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心质量管理水平居于全国司法鉴定领域最前列。 二、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努力推动认可事业发展 众所周知,随着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以来,司法鉴定领域的实验室认可工作蓬勃发展。在此过程中,我中心积极发挥行业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了认可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无偿开展方法授权工作。从2007年开始,为了规范技术方法,经国家认可委认可,我中心将自己编制的技术方法,无偿授权各级司法机关的实验室采用。目前,授权的技术方法共有208个,起到了对我们国家司法鉴定技术方法的有效规范作用。 二是加强认可工作交流。2009年,在国家认可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中心组织召开了首届全国法庭科学实验室认可工作研讨会,搭建了我国法庭科学领域认证认可工作的交流平台,受到同行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三是注重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在认可委领导下,2010年,我中心主持编制了电子物证、微量物证、DNA等专业的领域应用说明,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我中心先后开展了手印、文检鉴定多实验室间比对计划,为探索运用量化的指标对定性鉴定结果进行评价,增加能力判定的客观性、准确性做出了有益尝试。 三、积极参与国际测试活动,提升我国法庭科学领域的影响力 我中心自2002年开始,参与美国联合测试服务中心(CTS)组织的国际范围内的法庭科学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专业领域涵盖DNA、毒化、微量物证、痕迹、指纹、枪弹、文件检验等业务,目前共参加了30余次国际能力验证活动,均取得了满意的结果。此外,2010年、2011年两次参加了由联合国毒品与犯罪办公室(UNODC)组织的毒品定量国际联合测试活动,在参与测试的近百家各国家的实验室中名列前茅,获得高度评价。通过参与国际测试活动,不仅检验了我们的技术水平,也为我国法庭科学赢得了声誉。 回顾这些年的发展,我们深刻体会到,大力推进认可工作,不断加强物证鉴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是提升司法领域物证鉴定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庭科学实验室认可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不断努力,不断实践,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争取为我国法庭科学认可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衷心希望国家质检总局、认监委和各界同行对我中心的工作给予更多关心、指导和帮助,也祝愿我国认可事业更加辉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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